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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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 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条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 上班时间: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早退未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

第六条 请假制度:员工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超过三天需提交病假证明。

第七条 考勤记录:考勤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记录,每月底公布考勤情况。

第八条 考勤审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第三章 考勤奖惩

第九条 考勤奖励:员工连续三个月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条 违纪处罚: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迟到、早退或旷工的,每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

(二)请事假未按时归岗的,扣除半天工资;

(三)请病假未提供病假证明的,扣除半天工资;

(四)其他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见问答知识清单:

1. 公司的上班时间是多久?

2. 迟到和早退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3. 请假的流程是怎样的?

4. 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5. 如何记录考勤?

6. 考勤审核的责任是谁?

7. 连续三个月无违纪行为的员工有什么奖励?

8. 违反考勤规定的具体处罚有哪些?

9. 考勤管理规定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

10. 考勤管理规定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详细解答:

1. 公司的上班时间是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2. 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早退未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将扣除半天工资。

3. 员工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 病假需要提供病假证明,如医院出具的病假条。

5. 考勤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记录,每月底公布考勤情况。

6. 考勤审核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7. 连续三个月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8. 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旷工、请事假未按时归岗、请病假未提供病假证明等,具体处罚见规定。

9. 考勤管理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10. 考勤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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