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辨认笔录范文

公安辨认笔录范文

公安辨认笔录范文

笔录时间:2023年10月26日

笔录地点:XX公安局辨认室

辨认人:张三(化名)

被辨认人:李某(嫌疑人)

记录人:王警官

辨认过程:

一、辨认人张三向辨认人王警官表明身份,并确认被辨认人李某的身份。

二、辨认人王警官向辨认人张三简要介绍了辨认的目的和程序。

三、辨认人王警官将李某的照片与辨认人张三提供的嫌疑人照片进行对比。

四、辨认人张三认真观察,并就照片中的人物特征与王警官进行交流。

五、辨认人张三在王警官的引导下,对照片中的嫌疑人进行辨认。

辨认结果:

辨认人张三确认照片中的嫌疑人李某与案件中所描述的特征相符,确认为嫌疑人。

辨认人签字:

辨认人:张三

记录人:王警官

在场人:李四(目击证人)

与“公安辨认笔录范文”相关的常见问答知识清单及解答

1. 问:什么是公安辨认笔录?

答:公安辨认笔录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辨认时,记录辨认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材料。

2. 问:辨认笔录的目的是什么?

答:辨认笔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身份,为案件侦查提供证据。

3. 问:辨认笔录的制作有哪些要求?

答:辨认笔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当由记录人逐字逐句记录,辨认人和记录人应在笔录上签字或盖章。

4. 问:辨认笔录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辨认笔录中应包含辨认时间、地点、辨认人身份、辨认过程、辨认结果、辨认人和记录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5. 问:辨认过程中是否可以提供其他证据?

答:在辨认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但不得影响辨认人的独立判断。

6. 问:辨认人是否可以拒绝辨认?

答:辨认人有权拒绝辨认,但应提供充分的理由。

7. 问:辨认笔录在法庭上是否具有证明力?

答:辨认笔录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证据,但其证明力取决于辨认的可靠性。

8. 问: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需要见证人?

答:辨认笔录的制作一般需要见证人,以监督辨认过程,确保辨认的公正性。

9. 问: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需要录音录像?

答:对于重要的辨认活动,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制作录音录像。

10. 问:辨认笔录的保管和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辨认笔录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或者泄露。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辨认笔录应当依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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