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发票专用章新规定
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新的《发票专用章管理规定》。以下是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发票专用章的式样
新的发票专用章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式样制作,包括以下内容:
1. 发票专用章名称:应与纳税人名称一致;
2. 纳税人识别号:应与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3. 发票专用章代码:由税务机关统一分配;
4. 发票专用章制作单位:应注明制作单位名称。
二、发票专用章的使用
1. 发票专用章应当在开具发票时加盖,不得空白。
2. 不得使用其他印章代替发票专用章。
3. 不得私自制作、购买、销售发票专用章。
三、发票专用章的备案
1. 纳税人首次使用发票专用章,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 发票专用章遗失、损坏或者更换,纳税人应当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四、法律责任
1.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 纳税人私自制作、购买、销售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规定的实施,旨在提高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税收秩序。请广大纳税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发票使用的合法合规。
常见问答知识清单:
1. 发票专用章新规定的具体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2. 发票专用章的式样有哪些要求?
3. 纳税人如何备案发票专用章?
4. 发票专用章遗失后,纳税人应该如何处理?
5. 纳税人如何更换发票专用章?
6. 使用其他印章代替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后果?
7. 发票专用章代码由谁分配?
8. 纳税人识别号是否需要在发票专用章上体现?
9. 发票专用章的制作单位需要注明吗?
10. 违反发票专用章管理规定,纳税人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详细解答:
1. 发票专用章新规定的具体实施时间:根据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发票专用章的式样要求:发票专用章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专用章代码和制作单位等信息。
3. 纳税人备案发票专用章:首次使用发票专用章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 发票专用章遗失处理:纳税人发现发票专用章遗失,应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5. 更换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遗失、损坏或更换,纳税人应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更换手续。
6. 使用其他印章代替发票专用章的后果:使用其他印章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违规行为,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7. 发票专用章代码分配:发票专用章代码由税务机关统一分配。
8. 纳税人识别号体现:纳税人识别号应与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一致,并在发票专用章上体现。
9. 发票专用章制作单位注明:发票专用章应注明制作单位名称。
10. 违反发票专用章管理规定,纳税人将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法律责任。